二级建造师的注销是指当建造师不再从事相关行业或满足一定条件时,主动申请取消其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行为。注销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材料: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注销材料,通常包括《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等。如果是因为更换聘用单位而需要注销,还需要提供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原聘用单位,由原聘用单位通过企业锁登录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填写并提交注销申请。
3.公示与确认:在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在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相关部门会予以确认并办理注销手续。
4.收回证书与印章:注销手续完成后,相关部门会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证书上注明“注销”字样。
5.更新信息:原聘用单位需要在企业信用档案中更新建造师的信息,注明其已注销注册。
需要注意的是,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并不意味着其资格证书失效,只是不能再以注册建造师的身份从事相关工作。如果将来还有从事相关工作的意愿,可以在满足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
此外,有些情况下二级建造师可能会被强制注销,例如:
-年龄超过65周岁;
-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
-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请求不予注销注册,但有关部门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二级建造师注销是一个严肃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只有正确处理注销事宜,才能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害,同时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