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试地点一般设在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
1.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2.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
1.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2.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参加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