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注销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主动注销和被动注销。
一、主动注销
主动注销是指建造师本人因个人原因,如不再从事建筑行业工作或更换职业方向等,主动向注册机构申请注销其二级建造师资格。以下是主动注销的主要步骤:
1.准备材料:首先需要准备一份《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该表格可以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下载,或者到指定的办事窗口领取。同时,还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办事窗口。如果是在线办理的话,可以直接在官方网站上进行操作。
3.审核与公示: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完成注销:公示无异议后,相关部门会正式办理注销手续,并通知申请人。至此,二级建造师资格注销完成。
二、被动注销
被动注销是指建造师因违反相关规定,如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受到刑事处罚等,由注册机构强制注销其二级建造师资格。被动注销的具体流程如下:
1.处罚决定:当建造师因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时,相关部门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处罚内容及执行期限。
2.通报信息:处罚决定生效后,相关部门会将相关信息通报给建造师注册机构。
3.办理注销:注册机构接到通报信息后,会立即办理建造师资格的注销手续,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
无论是主动注销还是被动注销,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建造师在注销过程中应保持关注,及时跟进办理进度,确保顺利完成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