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需要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4.如有免试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如报考信息有变更,需提供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资格复审流程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住建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2.省住建厅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审核通过后,省住建厅将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期结束后,省住建厅将为合格考生颁发《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确保所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真实、完整,如有虚假,将取消考试成绩并收回已颁发的资格证书;
2.考生在提交材料前,应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确保无误;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4.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省住建厅或关注相关公告。
五、结语
陕西一级建造师资格复审是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考生权益的重要手段。请广大考生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便顺利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