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级建造师的工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免税额-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免税额)为5000元/月。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而有所不同,具体可参照最新个税税率表。
二、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费率因地区而异,通常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例如,某地区的社会保险费用费率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担8%,单位承担12%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6%
-失业保险:个人承担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全部由单位承担,个人不承担
-生育保险:全部由单位承担,个人不承担
三、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通常在5%至12%之间,由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例如,如果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10%,则个人和单位各承担5%。
四、综合计算示例
假设某一级建造师每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社会保险费用费率为上述示例费率,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那么,该一级建造师每月应缴纳的税费计算如下:
1.社会保险费用:
-基本养老保险:10000×8%=800元
-基本医疗保险:10000×2%=200元
-失业保险:10000×1%=100元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个人不承担
-社会保险费用合计:800+200+100=1100元
2.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10000×5%=500元(个人承担部分)
3.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1100-500=3400元
-根据个税税率表,34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应纳税额=3400×10%-210=130元
综上所述,该一级建造师每月应缴纳的税费总计为:
-社会保险费用:1100元
-住房公积金:500元(个人承担部分)
-个人所得税:130元
-总税费:1100+500+130=1730元
因此,该一级建造师每月实际到手工资为:
-实际到手工资=工资收入-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10000-1100-500-130
=8270元
请注意,以上计算仅为示例,实际税费计算需根据当地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