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跨省转移是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人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省份转移到另一个省份进行注册和执业。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二级建造师跨省转移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首先,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2.在原注册地已完成初始注册,且注册有效期未超过一年;
3.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5.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其次,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二级建造师跨省转移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最近一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接下来,申请人应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跨省转移手续:
1.向原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跨省转移申请;
2.原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跨省转移的意见;
3.申请人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提交给新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新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跨省转移注册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二级建造师跨省转移的审批时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申请人应密切关注审批进度,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级建造师跨省转移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准备齐全的资料并遵循正确的程序。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困难,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完成跨省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