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每科达到及格分数线后,就算考试通过,二建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一般为总分的60%,但是各省二级建造师合格标准有细微差别。
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45分-6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为45分-72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根据科目不同而不同。
二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1、滚动管理:
考全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方法为滚动管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非滚动管理:
免考部分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增项:二建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二建增项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