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是不允许中途更换报考专业的,如果考生中途更换报考专业是需要重新参与三门科目考试的,例如,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施工管理》和《工程法规》两门科目,第二年报考时更换专业,那么第一年通过的两门科目合格成绩全部作废。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不允许更换专业情况:

1、第一年通过两门或一门公共科目考试,第二年只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参加一门专业科目和一门公共科目考试,除宁夏外不允许更换专业类别,宁夏可以更换专业类别,并保留公共科目成绩。

2、第一年通过专业科目考试,第二年需参加两门公共科目考试,所有省份均不允许更换专业类别。

3、第一年通过一门专业科目和一门公共科目考试,第二年需参加另外一门公共科目考试,除宁夏外,不允许更换专业类别,宁夏可更换专业类别,但是不保留专业科目成绩,第二年需报考另外一门公共科目和更换专业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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