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增项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试成绩不是两年有效。二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增项只需要考相应专业的《专业实务》即可。
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与原专业共用一本执业资格证书,二建增项虽然没有个数限制,但是二建最多只能注册两个专业,包括一个主专业和一个增项专业,二级建造师增项不再发放证书,只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明。
增项注册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建增项报名材料:
1.《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对工作后取得学历证书并且毕业时间不满二年的考生还需提供前学历证明。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