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是可以补办的,二舅建造师证书补办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即可,并且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的,不再需要刊登遗失声明。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指出: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但是根据《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不再需要刊登遗失声明。

二建证书申请补办资料:

1.个人书面申请(写明证书名称、专业名称、证书颁发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

2.提交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刊登遗失证书证明的报纸原件。(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统一的报刊号)登报内容: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发证时间及证书编号;如果是更换证书的,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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