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项指的是已经取得一建其中一个专业类别的执业证书,因个人或工作需求报名参加其他专业考试。一建增项只需参加一门《专业实务》考试,其他《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门公共科目都不用参加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分别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增项10个专业都可以报考,但是一年只能增一个。
一建增项条件:
已取得一建其中一个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建增项考试成绩管理:
一建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一建增项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