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消防救援机构职权范围

(一)组织指导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二)参与起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三)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组织指导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四)组织指导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指导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六)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管理消防救援队伍事业单位。

(八)完成应急管理部交办的跨区域应急救援等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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