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身份变更通常指的是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其注册单位。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的身份信息、学历、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
以下是关于一级建造师身份变更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1.准备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原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
-如有职称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学历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若干张;
-填写完整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提交材料: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至新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审核与公示: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完成变更注册:
公示无异议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变更注册信息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完成注册信息的变更。
注意事项:
-在申请变更注册期间,原注册证书应上交至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变更注册完成后,需重新制作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变更注册过程中,一级建造师不得从事任何与注册建造师相关的执业活动。
-变更注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级建造师身份变更是一个严肃且必要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通过正确处理变更注册事宜,可以确保一级建造师的正常执业和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