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申请的临时身份证可以取消吗

不可以

派出所将制证居民身份证信息上传省公安厅制证中心,不能再行变更。

派出所仅仅是负责收集资料,如果派出所还未上交到公安分局,原来的身份证还未注销,可以申请取消补办;

如果派出所上交到分局,已经进入办理程序当中,原来的身份证已经注销,不可以取消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临时身份证申请了之后不用主动申请取消,临时身份证只是临时的,并不是正式的,一旦申领有从申领之日起有三个月有效期,三个月过后自然就没有用了,并不需要主动申请取消。临时身份证到期后,到时候再申领正式的身份证就可以了。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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