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2、 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工作;
4、 为监理企业的在职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
5、 在工程监理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过失或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1、要求变更的原因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企业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文件。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变更补充合同。
4、新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岗位证书。
5、外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材料经市建设局质量安全处审查同意后,重新办理合同备案,凭合同备案表到质量安全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