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3个科目,每科目满分均为120分,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一、考试科目及题型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三个科目。
二、合格标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分别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三、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试结束后2-3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五、证书领取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后4个月左右开始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和领取地点以当地人事部门或消防协会的通知为准。
六、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相应级别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三年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续注册的申请;在注册有效期内,需要变更注册单位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信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且对由此带来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定日期内(具体时间请以当地通知为准)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考生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后期查询成绩和领取资格证书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