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标准之间的关系协调
在实际工程消防电气设计中,有时会遇到在同一事物上,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相互交叉,所规定的技术措施和要求不一致的现象。因此,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标准,认真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单纯以国家标准管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后发布的优于先发布的标准作简单处理,不一定合适,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恰当解决。
例如,在汽车库火灾探测器的选型问题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都以独立条款形式明确规定宜采用感温探测器。几年来许多设计人员曾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认为采用感烟探测器更为合适,这不仅节省投资而且有利于火灾的早期发现。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第9.0.7的条文说明指出:在通风条件较好的车库内可采用感烟报警设施,一般的汽车库内可采用感温报警设施。因此,可以根据具体问题进行选择。
再如,地下室内消火栓泵,因处于潮湿场所,根据电气规范的一般要求应设漏电保护。而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规定,对于突然断电会导致比因漏电或过负荷而造成的损失更大的配电线路,不应装切断电路的。如果设计错误,当发生火灾消防泵运行时可能因漏电突然被切断,从而造成一些消防设施的瘫痪,严重影响灭火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