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电力人身安全十不准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不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不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不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不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不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不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不割。

电力人身安全十不准为:

1、不准带电检修;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和过流继电器;

3、不准甩掉检漏继电器和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器、风电、瓦斯电闭锁;

4、不准给未经检查瓦斯的停风、停电采掘工作面送电;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电,明火放炮;

6、不准强行给有故障的供电线路送电;

7、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

8、不准给保护装置失灵的电器设备送电;

9、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10、不准使用失爆设备,失爆电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