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不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不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不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不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不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不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不割。
电力人身安全十不准为:
1、不准带电检修;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和过流继电器;
3、不准甩掉检漏继电器和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器、风电、瓦斯电闭锁;
4、不准给未经检查瓦斯的停风、停电采掘工作面送电;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电,明火放炮;
6、不准强行给有故障的供电线路送电;
7、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
8、不准给保护装置失灵的电器设备送电;
9、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10、不准使用失爆设备,失爆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