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主要有样式规定和使用规定。一、发票专用章样式的规定: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
1、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2、边宽1mm;
3、中间为税号,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4、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5、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6、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二、发票专用章仅限是本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使用,国家规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做其他用途,否则无效。
发票专用章
国税规格为4.0×2.8CM,地税规格为4.5×3.0CM 。
2011年2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发票专用章,规格为4.0×3.0CM。
财务专用章
一律为方形,规格为2.2×2.2CM或2.5×2.5CM,边宽为0.1CM,印文自上而下横排或自右而左竖排。
法人章
法人章一律为方形,规格为1.8×1.8CM,或2.0×2.0CM,自右而左排列。
报关专用章
海关规定为50×36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