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黄岛上中学必须符合青岛市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居住证、黄岛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证明(或营业执照)、私有房屋证明(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正式租赁合同)、户口簿和以上证明复印件向初中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学校按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严格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备案,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报考黄岛普通高中学校,不符合条件的不准报考。不准录取。
目前非黄岛区户籍上中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至少一方与黄岛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黄岛区务工一年以上;
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③符合黄岛区规定的入学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