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用电第三阶梯

阶梯电价标准

阶梯电价按年度用电量来计算,户籍5人以下的用户分三档;第一档0-3120度(260X12);第二档3120-4800度,即可用1680度;第三档按超过4800度(400X12)部分执行。

户籍5人及以上第一档0-4320度(360X12);第二档4320-6000度,即可用1680度;第三档超过6000度部分执行。

户籍7人及以上用户也可选择全电量每度加价0.024元执行。

第一档不加价,第二档每度电峰加0.06元,谷加0.03元(未分时每度电加价0.05元);第三档每度电峰加0.36元,谷加0.18元(未分时每度电加价0.3元);且在超第二或第三档临界点当月峰、谷加价均为0.05或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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