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要求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

《通知》还对高层建筑的建设提出了3个要求:

1、对超高建筑的严格限制: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超高层摩天大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的建筑;

2、对高层建筑建设提高标准:各地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严格执行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

3、建设高层住宅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高层建筑要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当地的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时,应送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征求意见,以确保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高层建筑一般不得超过100m超过100m需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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