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津贴标准。连续从教三年以上的,从第四年开始发放从教津贴,发放标准为:满三年每人每月300元,以后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每人每月至1000元止,不再增加。
法律依据:《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
第六条 从教津贴每年按12个月计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发放6个月。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以下统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教师从教津贴的资格审查的组织工作,确保从教津贴在学期结束前发放到位。
从教津贴标准。连续从教三年以上的,从第四年开始发放从教津贴,发放标准为:满三年每人每月300元,以后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每人每月至1000元止,不再增加。
法律依据:《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
第六条 从教津贴每年按12个月计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发放6个月。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以下统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教师从教津贴的资格审查的组织工作,确保从教津贴在学期结束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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