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奖评定标准

车辆驾驶员奖惩规定:

1、车队设安全行车奖、节油奖和里程津贴。

2、驾驶员在年度内安全行驶,无任何责任事故的给予安全奖。年终根据当年行驶公里数一次性发放,标准为每百公里2元。

3、车辆用油按车型额定每百公里油耗,所节约的油料按成本价30%奖励给驾驶员,超过的按成本价的50%扣罚;机动车如超过额定油耗的不扣罚。

节油奖每年年终核发一次。

4、车辆当月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按车公里数发放里程津贴,标准为每百公里5元,月底发放;车队长按平均数发放。

5、车队全年无任何等级责任事故的,车队长按驾驶员平均安全奖给予奖励。

6、驾驶员因违章违纪造成车辆事故的,给予批准教育,本人书面检查。

7、因公出车造成事故的,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扣发全年安全奖,并根据情节和损失大小给予罚款、赔偿事故损失费的20%(最高不超过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或造成重大恶性事故的,除扣除安全奖、罚款(不超过2000元)外,还将给予待岗、换岗、下岗等处理。

8、私自用车、酒后开车、不按规定回场等,给予教育、警告、待岗、下岗、换岗等处理。

驾驶员安全奖的评定基准应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相关管理规定,无违章,违规记录,这个指标是结果性指标,达不到基准,不具备条件 ,在此基准上,考核驾驶员车辆维护表现的良好记录,防御性驾驶习惯的表现等,安全出行在外,家人遥盼亲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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