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4日,发改委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相当一部分学生有这样的错误理解:当月均用电量为第三档时,电费的单价就完全按照第三档的价格算。
实际正确的电费计算方法是:
月均用电量在第一档时,按照第一档单价计费。
当月均用电量在第二档时,其中低于第二档的那部分用电量按照第一档单价计算,高于第一档的那部分用电量要按照第二档单价计算。二者之和才是此时的电费;以此类推。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2011年11月,发改委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并表示此次上调暂不涉及居民用电价格。同时还推出居民阶梯电价的全国性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并增加了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免费档。
2012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并提出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
从每年1月1号开始进行计算。
国家本着合理节约使用电的原则,“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电力设施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0.5469元;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不同城市,电价不一样。计算阶梯电费时需按照各档用电量乘以对应电价后进行求和得出,用电量超过第三阶梯时,超过的该部分电量需乘以第三档的电价来计算电费。
阶梯电价从什么时候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