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体性原则。大型重要电力用户各个用电负荷等级通常不完全相同,既有一级负荷,又有二级负荷。故其重要性级别应根据其中的主要负荷或关键负荷的等级及停电损失和影响来确定。
(2)停电成本原则。由于不同电力用户停电后对社会所造成的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并不相同,影响面较广或者付出代价较大的用户通常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其相应的重要性级别也较高。
(3)供电质量原则。包括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两方面。在供电可靠性方面,为保持正常工作的连续性,允许供电中断的时间越短,用户的重要程度就越高。在电能质量方面,对电能质量越敏感的用户,它们的重要程度相对更高。
(4)政策性原则。一些特殊电力用户鉴于其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国家政策或地方性法规对其在电能质量、供电可靠性等方面需要达到的安全标准有相关要求,这类电力用户的重要级别一般相对较高。
(5)时效性原则。由于国家宏观环境的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调整,重要用户的级别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重新评估并合理归类划分。
供电企业向有重要负荷的客户提供的保安电源(即应急电源),应符合独立电源的条件。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取得供电企业供给的保安电源的同时,还应有非电性质的应急措施,以满足安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