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机构:成都温江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水费收取标准:
温江区物价局文件温价发【2001】4号:关于调整我县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温价费【2005】1号:关于成都金强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的批复;
温价发【2006】9号:关于调整我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收费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 单位m³,水价1.30元,污水处理费0.40元,合计1.70元。
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单位m³,水价1.44元,污水处理费0.70元,合计2.14元。
工业生产用水: 单位m³,水价1.44元,污水处理费0.50元,合计1.94元。
商业服务基建用水:单位m³,水价1.96元,污水处理费1.20元,合计3.16元。
特种行业用水: 单位m³,水价1.96元,污水处理费1.70元 ,合计3.66元。
缴费方式:
机械表用户每月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纳水费,磁卡表用户凭水卡到公司营业大厅以现金方式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