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应主要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4个方面来确认建筑企业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其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项主要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纪录、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 个方面进行评价;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主要从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供应单位管理4个方面进行评价;安全技术管理分项主要从危险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6个方面进行评价;设备与设施管理分项主要从设备安全管理、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5个方面进行评价。
建筑安全生产业绩评价:
应主要从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奖罚、项目施工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4个方面的相关记录或有效证明材料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