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煤炭行业和煤矿日常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工作。
(三)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
(四)负责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爆炸性鉴定和水患现状调查类型及等级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五)负责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各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指导煤矿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掌握和分析煤炭行业运行态势,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市场信息及行业新技术推广和规模及以上企业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驻矿安监员日常管理、派驻和奖惩考核。
(九)负责煤矿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