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不可以直接落户无锡。只有被单位录用并缴纳社保的本科生才可以直接落户。但是如果本科生满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且年龄在45岁以下的条件,可以申请人才落户,先落户,后就业。
一、办理条件
1、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2、申请“直接落户”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5)、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
(6)、具有大专学历,年龄超过35周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7)、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8)、具有中专学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1)、申请人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服务和大学生就业”专栏“人才户口跨市迁入”,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录入个人资料并签署承诺书。
(2)、申请人在选择户口迁入地时,按照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市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顺序确定。
(3)、经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对通过后,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就近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通过第三代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落户联系单》。
(4)、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申请“直接落户”
(1)、申请人所在单位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服务和大学生就业”专栏,“人才户口跨市迁入”提交户口转入申请,录入申请人资料并签署承诺书。
(2)、申请人在选择户口迁入地时,按照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区(街道)集体户、市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顺序确定。
(3)、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对通过后,申请人可至就近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通过第三代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落户联系单》。
(4)、申请人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申请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以学历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3、职称证书和评审认定文件(以职称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4、职业资格证书(以职业资格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5、录取通知书或调动审批表(区属事业单位录用的进编人员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