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
基本方法是:
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
组织的意见。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3、直系亲属一般指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4、学校出的政审材料主要是对你的日常表现,品德、学习、行为、纪律德才方面做出鉴定。
5、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的政审鉴定是,主要看本人(验本人身份证)是否有犯罪前科和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等,有的还需要家访。
一、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
1、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
2、发展对象的政治态度;
3、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4、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与其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二、政审工作方法为:
1、采取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其档案;
2、派人函调或外调;
3、与广大党员座谈等多种形式。
政审中,对档案中已有明确记载,已经作过结论的历史问题,不再重新审查。
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安全活动,本人与其一: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报考政法机关的。
政治审查内容是审查发展对象的政治面貌,直接亲属的政治情况。
批准发展对象后,单位就对发展本人的政治面貌和工作态度,群众关系和直接亲属关系。
政治审查根据不同要求内容有所不同。
如从事保密工作的与当兵入伍、入党政治审查内容就有区别。
主要内容包括:本人政治面貌、年龄、文化程度及职称、工作(学习)简历、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情况)、奖惩情况等及家庭主要成员(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岳父母或公婆有必要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情况)等等。根据需要还可增加其他审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