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班级人数最少为30人左右。
1980年,教育部颁发的《中等师范学校规程(试行)》,规定中等师范学校的规模不宜过大,原则上不少于12个班,最多不超过24个班,每班40人。
1981,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盲聋哑学校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规定中等专业学校原则上以每40名学生为一个教学班。
1984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中等师范学校和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规定城镇中学班额为45-50人,小学班额为40-45人;农村初中班额为45-45,小学班额为30-35。
中职学校班级人数最少为30人左右。
1980年,教育部颁发的《中等师范学校规程(试行)》,规定中等师范学校的规模不宜过大,原则上不少于12个班,最多不超过24个班,每班40人。
1981,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盲聋哑学校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规定中等专业学校原则上以每40名学生为一个教学班。
1984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中等师范学校和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规定城镇中学班额为45-50人,小学班额为40-45人;农村初中班额为45-45,小学班额为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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