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是南雄孩子是乐昌户口,可以在南雄读高中。
前提条件是在南雄有完整的初中学籍。
二、《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普通高中2016年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6]46号)规定:(一)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招收本市户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生,且需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市田家炳中学的免试直升实验生除外),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民办普通高中除招收本市户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生外,还可招收属本省外市户籍的我市初中毕业生,并均需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二)志愿填报身份依据。凡韶关市户籍考生报考志愿时由原来的以户籍为认定依据变为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认定依据(2016年南雄、翁源、新丰户籍学生报考时可从户籍,也可从学籍)。(三)招生范围为进一步加大中招制度改革力度,促进各普通高中学校内涵发展,实现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今年县(市、区)招生范围作如下调整:
1. 乳源高级中学、始兴中学、仁化中学、乐昌市一中与市辖三区区属普通高中各拿出招生计划的50%实现招生生源互相开放(另外50%属指标到校,县属学校仍面向原区域招生,区属学校按市文件执行);
2.翁源与新丰实现招生互通;
3.南雄市及其他未列入的普通高中学校暂时维持原有招生范围不变。(四)户口不在本市的初中毕业生的报考:户口不在本市的初中毕业生的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韶市教〔2016〕2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