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学生总分为850分,指标生总分为870分:
1. 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50分,以实得原始分计入。
2.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与生物四门学科合并为综合Ⅰ,物理、化学合并为综合Ⅱ,综合Ⅰ与综合Ⅱ按实得原始总分划等。综合Ⅰ和综合Ⅱ,采用赋分制,以实得原始总分进行排序,分别分成26等赋分。综合Ⅰ最高赋分为200分,最低赋分为100分;综合Ⅱ最高赋分为150分,最低赋分为50分。
3.体育与健康原始分为50分,以实得原始分计入。
4.综合素质评价分维度分等第计分,每个维度最高分4分,其中,A等4分,B等3分,C等2分,D等1分,最高总分为20分。
2017年入学的初一新生,综合素质评价总分纳入指标生录取总分计分,随着条件成熟,综合素质评价总分逐步纳入常规招生录取总分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