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一般原则: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原则;面向全体,重视个别差异的原则;充分利用儿童、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的原则;发展适宜性原则。
发展适宜性原则:这是由美国幼儿教育协会针对当时美国幼教界普遍出现的幼儿教育“小学化”等倾向而提出的。发展适宜性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年龄的适宜性,二是个体适宜性。按照维果斯基的理论,要在教育过程中寻找每个孩子的“最近发展区”,鼓励孩子“跳一跳,摘个桃”。幼儿园教育的特殊原则:保教结合的原则。幼儿保护与幼儿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我国学前教育特有的一条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教育的活动性和直观性原则;生活化和一日活动整体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