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励等级:2011年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其中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根据我校的实际参赛情况,还设有学校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
2、获奖证书: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向教育部有关部门及所属相关部门通报,以示表彰,并在相关网站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3、参赛证书:为鼓励更多大学生参赛,全国竞赛组委会将在初赛期间向每一位参赛学生颁统一制作的精美参赛证书。
4、系列活动:暑期举办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总决赛暨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演讲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辩论赛和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资格和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暨夏令营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活动和访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