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商品房必须满足面积在70平方米,或者总房款达12万元;买二手房落户条件是;1998年7月22日以后购置的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或总房款达12万元。
以上两种情况二者具备其一的,就可以办理在长春的落户手续了。不仅仅是本人,连同本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都可以一并落户。对于按揭购房的外地人,如果是房屋面积超过了70平方米,在还清银行贷款后,就可以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对于房子不足70平方米的情况,假设还完贷款后加上首付款达到12万或者在不款过程中加上首付款房款累计还款达12万,也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两个条件必须具备其一,否则不能办理落主户。在办理落户时,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需用携带产权证、契税发票(按揭贷款的购房者如果首付款加累积还款达12万元,但还未取得产权证的,需持购房合同和银行方面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上述材料各一份的复印件,到长春市公安局户籍大厅就可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