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条例》规定,公民需要在经济特区居住并且需要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向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申请居住登记。
办理居住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文件;
2. 居住证明;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居住登记查询单是指在办理居住登记时,社区工作站需要填写的一种表格。具体查询单格式和填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社区工作站而异,建议向当地社区工作站咨询了解。在办理居住登记时,可以通过向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获得居住登记查询单。查询单可以作为以后办理其他手续的重要凭证,建议在填写时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