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办高中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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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三所省示范性高中7月14日录取结束后,公办一般高中和综合民办高中开通三次录取。

第一次录取由考生学校负责向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征集志愿。本次录取设置四个平行志愿,考生综合市三高中、市艺术高中、英德学校、富民学校、一尺和育英高中5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各高中收费情况合理选择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顺序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填满四个平行志愿,如果有不想选择的学校,但四个志愿还未填满,可以重复选择学校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将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凡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第二次录取同样设置四个平行志愿,继续由考生学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考生按要求可以在全市范围招生的综合民办高中选择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将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凡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第三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补录学校及计划,到市教育局报名填报志愿,录取方式与上次相同。考生未按时限填报志愿,失去录取机会由考生本人负责。

其他答案

山西民办高中统招生(含俄语零起点班、日语零起点班)严格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顺次录取,当录取最后一个招生计划时出现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层级分科比对的办法确定相同成绩考生的位次后,录取位次靠前的考生。层级分科顺序:第一级为语文、数学、外语合计成绩;第二级为语文、数学合计成绩;第三级为综合(含物理、化学)成绩;第四级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合计成绩;第五级为地理、生物合计成绩;第六级为体育成绩。当六级比对全部结束后,仍存在考生录取总成绩和位次均相同的情况,将全部录取第六级比对后录取总成绩和位次均相同的考生。

民办高中特长生、国际班录取,由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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