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一是优化完善配套设施;二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二)就业增收。一是积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1.场地设置及设施设备建设。
2.完善基础数据。
3.力量配备及队伍建设。二是充分利用就业帮扶载体。1.建立就业帮扶基地(车间)。
2.培育创业主体,落实扶持政策。
3.促进产业项目吸纳就业。三是就业帮扶成效。1.推动务工就业,举办专项活动。
2.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三)产业发展。一是出台特色种养殖业扶持政策。将集中安置点种养殖大户纳入相关惠农资金发放范围,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奖励扶持。二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培育至少1个以上对口吸纳搬迁劳动力的农民合作社。三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经营、合作经营、自主经营等方式,集中安置点所在镇和村优先纳入中省财政扶持范围,加大财政、项目、土地政策、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确保安置点或所在村(社区)每年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5万元;有效盘活闲置的村集体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四是建立完善搬迁群众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完善覆盖安置点群众的的产业园区、帮扶车间等利益联结机制,将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全部纳入产业帮扶范畴,按时按方案落实分红。(四)社区治理及社会融入。一是规范安置点组织设置。二是加强社区治理;三是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四是强化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五是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六是培育文明新风;七是积分制管理;八是提供便利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