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教师岗位补贴。
对于在2020年3月31日前退出民办学校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持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可以申请到达岗时间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小学和初中普通科目教师每年补贴7000元,高中普通科目教师每年补贴8000元,语文、数学、英语等特殊科目的教师每年补贴10000元。2、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教师,根据其所在单位实际绩效,给予适当奖励。
3、参加职业培训费用补助。对于继续从事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如参加了省级及以上职业培训,可以按照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