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矛盾性和斗争性。
“民族认同”强调个体对有着共同民族语言、宗教、习俗,甚至共同种族血统、神话起源的历史记忆和心理上的身份认同,具有族群性等特征;而“国家认同”强调公民对国家的忠诚、臣服,国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履行相应的基本义务,实质是一种政治认同,具有政治性等特征。显然,“民族认同”不等同“国家认同”。两者有矛盾的一面,主要体现:强化“民族认同”,则弱化“国家认同”;反之,弱化“民族认同”,则强化“国家认同”。第二,同一性和统一性。承认“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矛盾性和斗争性,并不否认两者具有同一性和统一性,能够整合起来。因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确实是不同层次或级序的认同。个体同时可以有多种认同,只是孰重孰轻。虽然“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属于不同层次的认同,但作为既定国家的公民身份是明确的,而基于此强化“民族认同”感并不妨碍国家的统一,除非借“民族认同”而走向极端民族主义、蓄意破坏国防、分裂国家。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民族认同”的“向心力”可以增强“国家认同”的“凝聚力”。可见,“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是一对矛盾体。矛盾双方既斗争又统一,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事物发展是具体的历史的,矛盾体内的各方因力量的彼此消长,将发生一些变动和转化。因而,如何运用矛盾分析法考察矛盾双方的力量因素,创造有利的条件,促使“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体化,是我们思考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