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37、38条规定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挪用金额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自己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假申领物业维修基金有什么法律责任,在线求解答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37、38条规定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挪用金额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自己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