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南航可按规定不经事先通知改变机型或航线、取消、中断、延期或推迟航班飞行:1、为了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命令或要求。
2、为了保证飞行安全。
3、其它无法控制或不能预见的原因。由于上述原因之一,南航取消或延误航班,因而未能向旅客提供已定妥的座位(包括舱位等级),或未能在旅客的中途分程地点或目的地点停留,或造成旅客已定妥座位的航班衔接错失,南航会考虑旅客的合理需要并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为旅客安排有可利用座位的南航后续航班。
2、征得旅客及有关承运人的同意后,办理签转手续。
3、变更原客票列明的航程,安排南航或其他承运人的航班将旅客运达目的地点或中途分程地点。
4、按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南航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避免旅客以及旅客的行李延误。如南航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或不可能采取该措施的,南航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