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生态思想:道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是老子提出的著名生态观念,深刻闸释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道家认为,人生于大地,应当顺应四季之变化:大地万物孕化于天,应当顺应上天的运行规律:上天运行于道,应当遵从道之法则,而道之法则就是要顺应自然。
(1)生态自然观:天行有常。“道生一,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 中气以为和。”道家认为, “道”是世间万物最初的本原,人作为世间万物的 部分,也源于自然井统 于自然界。故而,人应当善待自然。尊重自然,不应该把自然界当作征服的对象。人类要遵从自然,就是要坚持“自然而然”,亦即“天行有常”。“天行有常, 不为尧存,不为集亡。”天的运I行有其客观规律,并非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故人类要遵从,而不可违背。
(2)生态伦理观:天父地母。 《周易》有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道家继承了这一思想, 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民吾同胞, 物吾与也”,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应尊天为父、地为母,应如爱护母亲一 样爱护大自然, 顺从大自然,绝不可颠倒关系,胆大妄为。
(3)生态实践观:自然无为。在生态实践上,道家倡导“自然无为”“少私寡欲”,告诫人们不要以主观意识代替自然规律,而要尊重自然规律,并依据自然规律行事。要做到“无为”,就要坚持“法天贵真,不拘于俗”“使天下无失其朴”,要返璞归真,厉行节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