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小区规范中,居民负荷的配置一般都是按下面的原则:建筑面积120平方及以下的,基本配置容量每户8kW;建筑面积120平方以上、150平方及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2kW;建筑面积150平方以上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6kW。
二、新建小区居民用电负荷设计标准1、居民住宅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每户按4KW设计;
2、居民住宅建筑面积51—60平方米:每户按5KW设计;
3、居民住宅建筑面积61—100平方米:每户按6KW设计;
4、居民住宅建筑面积101—120平方米:每户按7KW设计;
5、居民住宅建筑面积121—160平方米:每户按8KW设计;
6、居民住宅建筑面积161平方米以上:每户按10KW设计;7、超大面积的居民住宅、别墅区、电采暖、电气化小区按现场实际情况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