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的报销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医疗保险 :
门诊 :
在校医院门诊就诊,年度内符合公费医疗项目的医疗费用支出在3千元(含3千)以下的部分,个人负担10%;3千元以上的部分,个人负担5%。
学生寒、暑假期内自行外院看病,报销时需持所在院(系)证明、公立医院急诊病历或急诊诊断证明、收费单据、处方,按每月公费医疗标准费的三倍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学生在外实习或社会实践期间患病治疗,报销时需持本系证明、医院急诊病历或急诊诊断证明、收费单据,按每人/月国家拨款标准费的额度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住院 :
在校医院住院或经校医院按规定手续转往合同医院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5%。
转诊报销 :
凭北京大学医院转诊单,当月发票当月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最迟往下月顺延5个工作日。签字、报销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及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报销。
差旅费 :
交通意外保险 :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国内报销上限40元/程)。
住宿费 :
因教学科研业务出差需要,住宿费按《北京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明细表》上浮80%的范围内据实报销。
会议或培训期间,如果举办方指定或推荐酒店超过规定标准的,凭会议通知等有效证明,可凭票据实报销。
伙食及公杂费 :
伙食及公杂100元/人·天。
市内交通80元/人·天。
机场/火车站往返酒店驻地车费可凭票实报实销,当天交通费包干补助不再发放。
会议费 :
国内业务会议 :住宿费600元,伙食费200元,其他费用150元,合计950元。
国内管理会议 :
一般情况:住宿费340元,伙食费130元,其他费用80元,合计550元。
参会人员包括3位及以上讲席教授及相当于讲席教授的教学科研人员:住宿费390元,伙食费130元,其他费用80元,合计600元。
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 :住宿费700元,伙食费200元,其他费用300元,合计1200元。
医疗费用报销 :
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特殊病种为80%),报销上限未明确说明。
其他费用 :
单笔支出超过5000元(含)人民币,需提供银行付款记录截图(可以是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
调查实践经费 :
每名学生的调查实践经费上限为2000元,在选课学期调查实践结束后统一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往返调查地的火车票(硬卧)、调查地住宿费用、调查地交通费用及调查期间的餐食补贴(上限为每人每天100元),且调查地应与前期研究计划一致(特殊情况须提交科研导师证明)。
这些报销标准适用于北京大学的学生、教职工和相关人员,具体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参照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和财务部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