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保险补贴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当年新招用劳动者,与之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可同等享受政策。
补贴标准 :
对各类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对各类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
家政服务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高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对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政策咨询及受理部门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适用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通过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的劳动者(辖区内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但已经常年处于稳定就业状态或居家休闲无业,不能界定为灵活就业)。。
建议:
企业 :可根据自身情况,了解并申请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
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积极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以缓解经济压力,助力职业发展。
相关部门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求职者和企业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