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和能力条件:财务总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财务总监还须具备下列具体条件:
1. 应具备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2.具备除会计系列外其他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其累计财务、会计和审计专业工作的经历一般不低于五年;3.原则上应具有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审计)部门或其他相同层次经济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三年以上任职经历;4.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并完成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财务总监业务培训和资质评价,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对于获得国际上专业权威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的限制,但一般应具备上述所规定的相应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