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产证遗失时,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1. 登报声明:首先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房产证遗失声明,以证明该房产证的法律效力已终止。
2. 准备材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有)等个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3. 填写申请表: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证补发申请表》。
4.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及申请表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5. 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应的登记费和公告费。
6. 领取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收据和本人身份证领取新的房产证。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获取详细信息。